迟到一次扣一千?法盲企业可长点心吧

最近看到一则新闻,给我看精神了:现在的年轻员工,无论是维权意识还是手段,都比他们的长辈要厉害得多。

新闻是这样的。

小程去年10月入职了某公司,工资是4800,加200满勤奖。公司有条规定,迟到一次罚1000。

11月,小程因为家里有事,有3天早上迟到了,每次最多迟到一小时左右。结果公司就给他扣掉了3次迟到的3千块钱。

小程认为这个罚款无法律依据,于是向媒体爆料,记者前往公司核实时还被公司股东凶了一顿,让记者滚蛋。

最后这公司上了电视直播,许多员工直播现场反映公司拖欠工资,劳动部门介入调查,骂人股东向记者鞠躬道歉。

新闻中的矛盾核心在于“员工迟到罚款一千”的规定,这个规定是有法律依据的吗?

就算有依据,这样罚款真的能管好企业吗?小程维权又比长辈厉害在哪?

我们来说道说道。

企业可以罚款吗?

罚款的是一种权利,《行政处罚法》第八条规定赋予了国家行政机关的罚款权,一般企业单位和个人没有资格对他人罚款的。

《企业职工奖惩条例》中曾规定企业可以对职工罚款,但该条例在2008年已经废止了

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,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。

总之企业是没有罚款权的,迟到罚一千的规定,乃至任何有关罚款的公司制度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

那么企业就没有一点办法可以扣员工的钱吗?也不是。

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、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,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。

所以在实践中,企业为了行使管理权,适度扣款,这种做法还被一些法律理论所接受。

但适度扣款的扣款范围需要根据员工迟到早退时长,扣除相应时间未提供劳动部分的工资。

公司也可以通过绩效考核打分等合法手段奖惩员工,员工迟到可以公示警告、绩效打低分等,不一定采取直接的罚款手段。

另外,根据劳动部下发的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16条规定,如果因为员工的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,单位可以从工资中扣减,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%,且明确规定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。

所以政府只是约束了公司任意克扣员工薪资的权力,并不是完全把公司绑起来。

这种约束也是有必要的,不然广大打工人很可能被强势的公司逼迫下贷款上班,这可不是玩笑。

2020年,某物流公司的十几名员工就发现自己工作一个月后,居然还倒欠公司钱,工资被公司罚款罚成了负数。

盲目处罚会掩盖真实的管理问题

管理大师爱德华兹·戴明曾给丰田创始人讲课时提醒他们“我们美国人都在犯一个错误,就是员工表现不好的时候,会打他‘屁股’”。

戴明认为这种解决方法是完全错误的。作为一个统计学博士,戴明做过统计研究,生产线上员工没有达到设定的目标,90%原因来自系统而不是员工个人。

员工效益不好的时候,很可能意味着组织系统存在优化的空间。惩罚员工是便捷的,看起来也挺合理,却把真实的问题给掩盖过去了。

丰田美国公司曾发生过这样一个故事,一位美国员工在车内喷漆时不小心划伤了真皮层,犹豫半天,向日本主管坦白后,没想主管大加赞扬,随后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如何改进操作流程,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。

丰田甚至有一本小册子叫《丰田失败学》,记录了丰田怎么把失败变成学习的机会,这种“发现问题修复系统,而非拿员工说事”的文化,成就了丰田这家世界级企业。

了解了戴明的研究理论后,我们看看新闻里的公司,员工出现了上班迟到的问题,罚款一千的规定能够起到让员工按时上班的目的吗?

个员工经常迟到早退,按理来说,公司都会允以辞退,所以对于这类员工,一个辞退的处罚已足够。

而对于那些偶尔会迟到的员工,则需要公司用奖惩制度敲打一下,避免他们滑向经常迟到的负面。敲打要让员工有点疼,而又不至于那么疼,如果太疼了,很可能会让员工直接破罐子破摔了。

新闻里的公司迟到罚款一千那就不是敲打的,那是直接给员工用狼牙棒抡了一锤子。

被扣掉了月薪的1/5,员工收获的不是提醒,而是对公司的恨,并且觉得公司没法待,随时准备跑路。

一个公司如果员工都时刻想着跑路,能做好产品和服务吗?

新闻里企业来采访的时候,众多员工吐槽爆料,侧面反映出公司是有多离心离德了。

小程就是这个奇葩规定下的员工反应典型,小程不仅后面还迟到了两次,还直接跑路把公司举报了。

虽然这个规定奇葩,但看到公司管理者谩骂记者,这种规定能出台也就不奇怪了;

很显然这名管理者并没有“发现问题修复系统,而非拿员工说事”的认识。

时代对公司提出更高的法律知识要求

艺术领袖安迪·沃霍尔说,“每个人都可能在15分钟内出名”、“每个人都能出名15分钟”。然而,在移动互联网时代,一个人成名只要15秒。

这侧面也反映出一个答案:在这个移动互联网时代,每个普通人都可能被网络赋予巨大力量。蚂蚁扳倒大象,在这个时代将会越来越常见。

大学女生都美竹微博爆料,在网友声讨声众,所谓“顶流”吴亦凡进了监狱;

阿里女员工写小作文,舆论不断发酵,最后误伤了自己的大领导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,李永和尽管并非事件的直接参与者,但因为“在这件事上的敏感性、重视和投入程度远远不够,没有主动作为”引咎辞职;

网易患癌员工暴力被裁,公众号写文章维权,引发全网沸腾,给网易造成了巨大的公关危机……

这些案例不一定都正面,可都印证了网络能赋予普通人的巨大力量,如果没有网络加持,很难想象他们能够搅动风云。

现在的年轻人法律意识更强,而且都是互联网原住民,所以他们天生具有呼唤网络伟力的天赋

新闻中的小程就是运用了网络力量的优秀案例。

小程被公司坑了后,他没有选择放弃,也没有去仲裁,而是选择向媒体爆料。媒体介入,看众入场,直接改变了小程和公司的力量对比。

许多公司对于必输的官司采取的拖字决行不通了,以前公司会给员工拖仲裁、拖赔偿,拖个一年半载的,让员工知难而退。

而现在全网讨伐、执法机关接入、众员工爆料等多重夹击之下,公司很快低头认错。小程得以快速解决了问题,拿回了自己的补偿。

看到这样的新闻,公司和管理者应该警醒,好好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。新闻中公司看似强势,实际上很脆弱。

“迟到一次罚款一千”的规定,等于一枚**,员工随时可能依法起诉主张赔偿,甚至爆料到网络上,造成公关危机。就算没有小程,迟早也会出现小李、小张…..

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,傲慢才是。

部分管理者真的要放下姿态好好补一补法律课,掌握法律知识。老板在公司当土皇帝的草莽时代,已经一去不复返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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