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录一下自己产品方法论的迭代

每个产品经理都有自己的产品方法论。

随着大家工作和经验的积累、认知的深入,产品方法论也会不断更新,就像产品迭代一样。

老K本人做产品经理短短6年时间,对产品经理核心能力的认知就经历了5次迭代。

本文记录一下我对产品经理从入门到跑路、从看懂到看开的过程。

01 需求

我刚入行做产品时,那是个“万众创业”和“微推客”的时代。

由于供求关系失衡,那时做产品经理的门槛低的吓人。

有多低呢?会用axure画原型、能随便侃两句用户体验、产品价值等,基本就能拿到产品经理offer。

一点都不夸张,亲测有效,我当年就是这么从市场转产品的。(当然现在不行了)

一开始做产品,我认为产品经理的职责就是把用户的需求变成产品的功能,期间需要做的是识别需求的真伪、频次和优先级等。

用的方法就是简单粗暴的感知需求。

当时深信产品经理就应该是产品最铁杆的用户,以及“一秒变白痴”去体验产品。

真就应了那句话:这不是用户的需求,这是你产品经理的需求。

现在看来,感知需求其实挺粗糙的,如果做的产品就是面向年轻人,那还好,自己就真的是目标用户。

而如果产品是面向特定标签的人群,比如老板、老年人、股民等,无法浸入到真实的场景,很难感知到真实的需求。

野路子产品经理经常陷入的误区就是无比自信的瞎提需求:用户都是沙雕,我比用户他妈还懂他们。

02 数据

这个阶段还是围绕着需求来的,不同的是,获得需求的方法从感性回归理性。

最开始做的是O2O产品,自己就是真实的用户,所以自己去挖掘需求也没啥大问题。

后来做了一款P2P理财产品,这就有点难办了:我对理财毫无经验也毫无兴趣,自己挖掘需求,那就是满脑子的“还特么能有这个需求???”

还有一个小原因:拿着你拍脑袋得出的需求去跟程序员辩论,非常容易陷入各说各话的情况,谁也说服不了谁。

这个时候,有数据拍脸,情况就非常不一样了。

所以在这个阶段,我非常重视数据,用问卷调研的数据分析结果决定需求的真伪、频次和优先级、用A/Btest决定用户体验的差异、用埋点来确认产品流程是否合格。

整个人都变得无比理性:数据是不会骗人的,是最好的决策依据。

这个阶段我对产品经理的工作非常的满意,很理性、很互联网、很geek…

03 业务

我曾经认为产品经理都是USB型人才,掌握的都是通用性技能,即插即用。

直到后来,我跨行业跳槽,跳到了B端saas行业。

从C端跨越到B端,之前的很多东西好像突然都不灵了,甚至你面对的产品使用者,也从“用户”变成了“客户”。

to B产品与to C端产品区别是多方面的:更多的付费、付费人与使用人不一样、获客靠销售而非运营、产品更复杂更贴合业务…

其中最重要的是,产品与业务深度融合,其结果就是,如果你不精通业务,很多产品设计都没有依据、无从下手。

我们团队做过多款HR saas工具,为了了解用户的使用场景和痛点,产品经理就要与HR小姐姐反复的沟通,在这个过程中,大家建立了深厚的友谊。

闲暇的时候,产品部的同学经常帮HR小姐姐们处理一些非涉密的工作,在兼职HR的过程中切身感受用户以及使用场景。

到最后,在某些特定的业务场景,HR小姐姐甚至会跑过来请教我们的产品经理,这样才能算是深入到业务中。

除了泛B端saas产品之外,基本上所有涉及传统行业的互联网产品都与业务紧密结合,比如旅行、电商、在线医疗、在线教育等等。

在这些互联网赋能的传统行业里,高级产品经理基本都精通业务,每天花在业务上的时间多过产品,是典型的“T型人才”。

04 协调

我一直认为,大城市的互联网行业拼的是能力,不是人情。

直到我做到中层管理,才发现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,而江湖不是打打杀杀,江湖是人情世故。

往大了说,作为天使投资人的雷军,投资最多不超过两层关系,仅限于朋友和朋友的朋友。

往小了说,在产品线复杂的公司里,要争取更多的资源,保证产品的顺利迭代和推广。

协调能力,是处于管理层的产品人的核心能力之一。

协调更多的资源,没那么多方法论,很多时候说白了就是刷脸。

凭什么能刷脸,取决于很多,比如你的职位、所属产品线的地位、跟大领导的关系、与目标人的私人关系等等…

我情商不高,不太擅长与人打交道,人情世故的东西,大家可能比我更懂。

05 佛系

不同职级的产品经理做不同的事儿,初级产品画原型、中级产品捋业务、高级产品拉关系…

如果说有一件事儿能贯穿产品经理的整个职业生涯,那可能就是吵架了。

一开始跟程序员吵,后来跟市场运营吵,再后来跟其他部门负责人吵,最后跟老板吵…

一开始我也想不明白,为什么产品经理在跟所有人吵架。

抽身出来之后,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待这个问题,我才有一点点开窍:产品经理可能是整个公司里唯一一个站在用户这边的人。

开发要“少快好省”的写代码、销售运营要增长、老板要营收,可能只有产品经理才会去为用户考虑,因为工作职责里有满足用户需求这一条。

立场不同,协作起来就免不了吵架了。

我也是这么一路吵过来的,拍过桌子摔过门,现在也看开了:工作嘛,还要佛系。

只要你别太过分、别把产品往死里作,那我就都行、可以、没关系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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